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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政府网公示了“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显示:核定征收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集体所有土地0.5409公顷(5409㎡,约8.1135亩),按规划用途使用。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地榕〔2024〕26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4〕4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5150公顷(其中耕地0.41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水田0.3222公顷、旱地0.0907公顷、园地0.102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5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5409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核减2023-81-01地块面积0.0258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就在前几天,“中国土地市场网”也发布了一则土地划拨批前公示,信息显示:将编号为“2024H-015”的地块划拨于受让单位:福清市公安局。地块坐落于宏路街道宏路村,土地面积0.5409公顷,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地块将用于建设“福清市公安局宏路派出所工程”。
由此可知,“福清市公安局宏路派出所”未来将搬迁至福政路宏路法庭南侧。根据此前公示的“福清市公安局宏路派出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可知,工程建筑规模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业务技术用房一栋、篮球场一个(新增用地)。未来新所址建成投用后,交通更加便捷,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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